近年来,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始终把开展生态环境领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作为规范执法方式、提升执法效能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,通过科学配置执法监管资源,高效统筹执法监管活动,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,不断营造更加公开透明、规范有序、公平公正的环境监管氛围,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完善制度建设,夯实工作基础。以实现生态环境领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全覆盖为目标,制定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计划,将年度执法检查重点、联合执法等检查内容全部纳入“双随机”监管,细化抽查事项、检查对象、检查内容、抽查比例等。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配合部门的沟通协调,建立“内部综合+外部联合”双随机监管机制。动态更新“一单两库”,及时梳理生态环境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,确保清单与部门权责事项清单、“互联网+监管”事项清单紧密衔接,做到监管事项无遗漏、无重复。精细化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,对检查对象进行标签化管理,将检查对象分为一般排污单位、重点排污单位、特殊监管对象,并按行业产业类型、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、监管类型等要素建立监管标签库;对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专长、执法资质、岗位职责等详细标注,实现监管资源的精准配置。高效统筹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合理分类、科学配置监管执法资源,为顺利开展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奠定坚实基础。
强化执法监督,规范执法检查。坚持公开、公正原则,科学组织实施抽查检查,依托甘肃省综合执法一体化管理系统,将执法任务派发到执法人员移动执法手机APP。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环保手续办理及“三同时”制度落实情况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、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、固危废物管理情况等内容开展全方位检查,达到“一次检查,全面体检”的效果,并同步进行移动执法信息录入和全过程记录,做到执法无盲区、监管无死角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精准区别、分类处置,对可立行立改的轻微问题,督促企业按时整改到位;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,依法依规立案查处;对涉嫌违法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;属于其他监管部门管辖的,按有关程序规定及时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,履行监管责任到位。严格按照“谁检查、谁录入、谁公开”的原则,在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,及时主动将检查时间、内容、结果等情况进行公开,进行数据归集共享,实现“双随机”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深度融合。不断优化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流程,持续规范环境执法行为。
加强部门联动,创新监管方式。按照“统一谋划、主管牵头、积极参与”的原则,主动协调、积极参与各项联合检查任务,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工作优势,加大与市场监管、住建、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,围绕城镇污水处理厂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等开展联合抽查检查,切实做到“进一次门,查多项事”,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,优化执法方式,强化对企业的政策宣讲和帮扶指导,全面提升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水平;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,将《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》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有机融合,对于清单内企业首次被“双随机”抽到的,免于现场检查;对环境管理水平高、信用较好、环境风险较低的企业“无事不扰”,提升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探索开展监管创新,推行远程监管、移动监管、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,借助在线监测、视频监控、用电管控、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,精准锁定问题线索,不断提升环境执法精细化水平。
下一步,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将全面深化生态环境领域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不断提升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的靶向性、规范性和实效性,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,有效避免重复检查、多头执法,推进环境执法的公正和规范,提高执法质量和效果,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。